法律問題詢問收費方式

經常有很多人來訊問我法律問題。我也很樂意幫助網友或是朋友們解答。但是有些東西還是要先說明一下。

1.真正遇到問題再問我。律師平常也是事情很多,我很樂意回答大家的法律問題,但是請真的生活上遇到問題再問我,或是您的朋友真的生活上遇到法律問題再問我。有些人只是忽然對某個東西「好奇」就來問我,或是拿考試的題目來問我,那我會建議你自己上網查答案,自己查到的收穫會更多。

2.如果是中南部的朋友,我會介紹中南部的律師給他們,請他們自行聯繫,因為,就近服務比較好。

3.問律師問題原本是應該收費的,我若不收費是給我朋友優惠,是因為你是我朋友或是你是我網友我才不收費,請大家要明白,一般民眾如果經由這個網頁打電話問我法律問題,我不會收費,但是如果見面諮詢,我會視情況酌收談話費。

4.當詢問了問題之後,有需要寫狀子或是寫存證信函,或是要打官司,這是一定要收費的。審契約、擬契約也是要收費的,因為這些都是專業服務。如果我花了時間幫你做這些卻不收費,那勢必壓縮我處理其他有付費的當事人案件的時間,對他們而言不公平。

5.我有時候現場回答問題,常遇到很多人拿一分狀子給我,或是拿一分存證函給我,那是他們自己寫的,然後要我免費「幫忙修改一下」我會說,我沒辦法修改。這等於是要我重新寫一張。這就比方說,我請一個翻譯人員幫我修改我自己翻譯的文章,但是我的英文很爛,所以我通通照三字經「人之初性本善」隨便亂抄下來,請他修改,請問翻譯人員怎麼修改? 只有在你本來的狀子或是存證函是找「律師」寫的前提下,我才有辦法「修改」,否則就是等於「重新寫一份」那當然要收費。以上都先講清楚,才可以避免誤會,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