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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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畢業於東海大學法律系,後考取了七間法律研究所,包含政大、中正、成大備取,東海、輔仁、高雄大正取,高雄大學以榜首考取,最後我選擇回到我的出生地,高雄大學法律研究所就讀,許多名師包含黃國昌、郭政恭、張麗卿、黃常仁、陳子平都曾經或現在此任教,我當時專攻刑事法學,並跟隨刑事法權威張麗卿老師撰寫論文,拿到碩士學位。

還記得當年我的論文題目「論違反食品安全之刑事處罰」,是當時全國唯一一本食安刑事法論文,當中提到許多修法建議後來都被立法委員採用而影響著食品衛生管理法的修法。

而在民國97年我參加律師考試及格,考取律師執照。於98年我進入高雄最大的法律事務所金石法律事務所實習任職五個月,處理過許多稅務及行政案件。
於99年我開始加入公會執業。進入台北某中大型法律事務所擔任律師,承辦過許多案件,包含民事案件,又以土地、不動產、房屋案件、債務糾紛、公寓大廈、繼承、婚姻為大宗,以及承辦一些重大刑案,擔任過告訴代理人及辯護人,不論偵查庭、審理庭、民事庭及刑事庭,以及出差陪訊等等皆有經驗,任職期間平均一個月開庭次數就有20次。

之後於101年我離職並前往宜蘭最大的法律事務所擔任律師,處理許多民事案件,以及承辦許多刑事案件。任職期間平均一個月開庭次數也有13-15次。這段期間我累積了豐富的開庭辦案經驗。

102年我在台北「立詳法律事務所」合署開業。處理案件亦為民、刑事案件為主,脫離受雇階段,較多自由安排時間,我也會利用時間積極參與社會法律服務。也擔任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扶助律師。當時我也會承辦法律扶助案件和義務辯護案件。並且也承辦大量刑事案件,以及兩性糾紛和兒少案件。

110年我離開立詳法律事務所,進入亨達兩岸法律事務所合署擔任資深律師,事務所位於三重,近幾年我也承辦相當大量的刑事案件,包含偵查中以及審判中之辯護人以及告訴代理人,累積豐富的刑事案件經驗,尤其處理相當大量兩性糾紛,兒少條例案件。

累積至今,我已主辦加協辦近千件案件,開庭次數超過數千次,執業年資和承辦案件皆可上「七法法學資料庫」公開透明查詢。

我除了從事律師的工作外,也從事上述法律服務,而我對於社會改革有著熱情和興趣,我也曾短暫加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擔任執行委員。

也因為對政治充滿興趣和熱誠,我曾加入新黨,並當選為黨代表和全國委員會委員,黨代表至今連任四屆,我透過加入政黨的方式來參與政治和社會改革,雖然社會改革畢竟是一件大工程,我並於民國103年底參與新北市議員選舉,雖然沒有當選,卻也累積許多經驗,對於選罷法、政治獻金法更是熟稔。也交了許多對於政治有熱情的朋友。

另外,我也有幸參與103年和107年以及112年夏天的海峽論壇,到福建去了一趟做兩岸交流,還上了大陸的媒體,百度都可以搜索到新聞。另外在台灣我也多次上台灣的平面和電子媒體,並且上談話性節目,都是有趣的經驗。

103年夏天,我因桃園客運公車罵人事件,挺身願意義務辯護而登上許多媒體版面,包含平面媒體各大報以及電子媒體,網路上至今也有許多報導,並且上談話性節目討論網路言論的法律問題。104年夏天,我再度因為李登輝釣魚台言論事件上談話性節目討論法律問題。網路google都可以搜索到新聞。

之後,105年我又因一件案件,也就是何姓勇夫因保護懷孕妻,而過失殺死竊賊案件,我協助義務辯護,擔任刑事二審以及民事一審的律師,因而登上媒體版面。106年,當時反蔡政府年改在立法院前抗議,遭逮捕,我又響應郝龍斌前市長號召,擔任義務律師團之律師,協助反年改團體擔任被逮捕退伍軍人之辯護人。網路google都可以搜索到新聞。

106年,我宣布獨立參選台北律師公會理事,在聯合競選之夾擊下,依然拿到近三百票,獲選台北律師公會候補理事。

而後,106年底,我與新黨代表團前往大陸創新之旅,為了促進兩岸和平發展而努力。走訪包含北京、江蘇、南京、上海等各大城市,且與國台辦進行正式會議,媒體轉播,在人民大會堂與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會面,並登上央視新聞聯播,也在上海會見上海市委書記李強(現為國務院總理)。

106年底,我因 王炳忠 共諜案,擔任義務律師團,多次登上媒體版面。並且上談話性節目申論法律意見。 107年初,我又參與管中閔案義務律師團,幫助維護大學自主權利。網路Google都可以找到新聞。

另外,107年至111年,我擔任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委員,繼續為乾淨選舉風氣而努力。

除工作以外,我對也廣結善緣,積極參與公益團體,約莫100年我加入國際扶輪3520地區台北東林扶輪社,又於106年我在東林扶輪社的推派下,與友人一起創立3522地區台北東創扶輪社,並且擔任創社副社長。

108年,我再度隨新黨代表團兩次前往大陸,年初前往大陸抗戰歷史之旅,並且參與陝西祭黃陵活動。年中廣上南北行,會晤了國台辦、上海市委書記李強(現國務院總理)、北京市委書記等高層,並且拜會全國政協主席汪洋。

109年我再度參選台北律師公會理事,獨立參選,榮獲四百多票,被選為候補理事。

110年我經過長期的努力,以及對於中國大陸法律的鑽研和熟稔,考上了中國大陸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於111年取得中國大陸執業資格,如果各位有兩岸法律問題、大陸涉台法律問題、中國大陸相關法律問題,也可以諮詢我。

正如前所述,110年六月,我離開立詳法律事務所,遷移至三重,與亨達兩岸法律事務所一起合署,亨達兩岸法律事務所是國內少數同時有二位律師都考取台灣以及大陸法律職業資格的雙兩岸雙律師事務所,除了專精一般台灣的民刑事訴訟之外,對於兩岸事務、兩岸訴訟、大陸涉台訴訟都十分專精。此外,亨達法律事務所也是全台灣承辦兩性糾紛刑事案件總數最多的事務所。

有興趣知道我過去新聞的朋友可以上網Google我的姓名「張宸浩」或「張宸浩律師」就可以查到。

如今,我依然不斷的開庭、寫狀、辦案,持續累積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也累積非常多的勝訴案件。

張宸浩律師,擁有海峽兩岸律師雙證,台灣14年律師執業經驗,開庭次數超過兩千場,兩岸共同提供法律服務,在海峽兩岸不斷往返解決台胞和台商的法律問題,不但在台灣服務,也在大陸上海知名律師事務所任職,律師雜誌選評為亞洲前30強律師事務所,不管在台灣或是大陸都有專業團隊為您服務,跨越海峽兩岸攜手合作為您處理法律官司。

此外,張宸浩律師也是對刑事案件頗為專精的律師,尤其兩性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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