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首部曲之跨國詐欺call客集團

關於跨國詐欺犯的遣返問題,最近成為新聞焦點,這幾天大家一直討論,我幾年前曾經在宜蘭執業,有辦過詐欺案件,典型的詐騙集團,他們的分工相當細緻,主嫌是中華民國人,居住在大陸,跨海遙控整個犯罪集團。他們在大陸的電話秘書會先隨機打電話給台灣人,女生接到電話就直接掛斷,男生接到電話後,電話秘書開始噓寒問暖,說王董你好久不見了呀~~~之類的。其實這類電話我自己也曾經接過,反正我就一頭霧水因為我平常也不上酒店,不認識的女生打給我我就真的搞不清楚狀況直接掛斷,
這樣的犯罪集團操作模式是,當有男人接到電話開始和犯罪集團聊起來,聊開了,電話秘書就會開始和男人培養感情,開始談真感情,其中很多男人不乏已婚,卻在接受偵訊時說他們不是買春,而是和對方談真感情,讓我覺得很無言,更讓我覺得婚姻制度之不可靠。

之後,犯罪集團會要求電話秘書和男人約見面,當然電話秘書在大陸不會和男人見面,這時候犯罪集團會遙控在台灣的應召女郎和男人見面,當然當中還有車手或其他成員協力配合,應召女郎和男人見面時會假裝是電話秘書(就是之前已經聊很久那位,所以電話秘書和應召女郎會先串通好,把所有細節交代清楚,以免漏餡)

因為男人是在談真感情,所以很快就會和應召女郎發生肉體關係,有時候發生不只一次關係,之後,電話秘書會用很多名義跟男人借錢,比方家人生病、有繼承遺產要繳遺產稅、要投資....等等理由,因為男人在談真感情而且也真的發生肉體關係了,所以給錢也是很合理的事情,所以就把錢交給應召女郎,最後應召女郎拿到錢之後,會把大部分錢交給台灣地區負責人,經由管道匯到大陸,完成詐騙。

我當初在宜蘭執業時曾經擔任被告也就是應召女郎的辯護人,不斷向檢察官求情,指出應召女郎從小因家境清寒加上被母親推入火坑,經濟困難,從事應召十分辛苦,不得以做這個,對於犯罪集團的細節都不清楚等等,希望檢察官能具保停止羈押等等,講到被告都哭了。檢察官還是不停止羈押。

犯罪集團首腦本來在大陸,後來被押解回台灣(所以不要再說大陸人都不讓我們了,大陸人一天到晚把詐欺犯送回台灣受審啊),有一次去開庭,看到犯罪集團首腦從台北看守所坐囚車到宜蘭地方法院開庭,在法庭上還是不改霸氣,他說錢已經花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錢願意拿出來和解,每個受害人可以賠三成,一整個開庭下來,談笑風生,偶爾還會搞笑一下。
我其實滿佩服這個犯罪集團首腦,因為他可以跨國遙控這整件事情,當中牽涉許多的利益,居然不會被黑吃黑,錢還可以確實的送到他手中,感覺他就出一張嘴指揮大家犯罪就好了啊。